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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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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加速折旧通常指为加速资本投资的回收,把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成本,大部分在其使用初期各年内进行摊销而计提的折旧,为达这一目的而采用的折旧方法,称为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产生于西方,并有近百年的历史了。 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1981年在外商投资企业采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1989年在股份制试点企业也相继采用了此方法。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1993年7月开始,所有的境内企业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
作者 高方新
出处 《当代审计》 1994年第1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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