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再论政府审计高层次监督地位与为宏观调控管理服务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1982年颁布的新《宪法》规定:“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从此,审计理论工作者对政府审计的高层次监督地位问题进行了长达十年的探讨。
作者 林炳发
出处 《当代审计》 1995年第3期10-12,共3页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3

  • 1李金华.中国审计要论[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
  • 2卫兴华.市场功能与政府功能组合论[M]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 3周绍朋,王健.中国政府经济学导论[M]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