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化市教委自1991年建立审计科以来,依据财政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紧紧围绕基层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采取多方面的措施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在管好用好教育资金,改善基层单位财务管理,整顿教学秩序,为系统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健全机构,强化职能,为开展内审工作打好基础 为提高内审地位,强化内审职能,通化市教委采取稳定机构,巩固现有人员编制,充实业务骨干力量的措施,使审计科由原来的2人增加到4人,并全部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他们将内审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下达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都有分管领导参与。基层单位领导变动,年度总结评比都吸收内审人员参加,凡涉及财经法纪方面问题实行内审一票否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