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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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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本公司开发的房产采取多种经营模式:有的出售,有的出租,有的作为本公司办公之用.出租的商铺考虑到商业市场有一定的预热期,我公司免收租金.请问,对于多种经营形式的房产,如何界定房产税的纳税人?
作者 刘玉章
出处 《纳税》 2014年第8期32-33,共2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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