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售后回租业务有形动产本金是否从销售额中扣除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问:“营改增”前,生产企业将有形动产出售给融资租赁企业,免缴增值税和营业税;融资租赁企业再将有形动产租给生产企业,租金收入缴纳5%营业税.“营改增”后,融资租赁企业租金收入缴纳17%的增值税,税率大幅提高,但按规定又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售后回租业务有形动产本金是否可从销售额中扣除?
作者 刘健
出处 《纳税》 2014年第10期32-33,共2页 Tax Paying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