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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立核算设计公司分公司是否就地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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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公司从事设计业务,总公司设在湖南.现在广西玉林设立了一个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请问:1.分支机构提供设计劳务是否应当就地申报纳税?2.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是否应当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如何确定分配比例?
作者 张明星
出处 《纳税》 2014年第11期81-82,共2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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