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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土地使用权与合作建房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时有何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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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甲企业属于非房地产开发企业,2011年通过招拍挂受让一块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出让金3000万元,甲企业没有进行任何开发.2013年3月,甲企业准备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房地产开发公司,评估价8000万元,由乙公司开发这项土地.营业税税率5%,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计算甲企业应缴土地增值税额.请问,如何操作可以降低土地增值税的税负?
作者 王守俊
出处 《纳税》 2014年第12期28-29,共2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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