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慈善的内涵贯彻了"保障人的生存,促进人的发展"这一民法基本理念。捐赠属无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捐赠区别于捐赠协议。个人求助行为不为法律所禁止,不属于慈善法的调整范围;团体内部互帮互助不具有慈善的性质。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个人不得直接从事募捐行为。赋予慈善募捐特定的内涵属于法学方法论上的一次重大创新,并为规范慈善活动指明了基本方向。
出处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2016年第2期92-95,共4页
Journal of Jilin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