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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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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科学引导集约利用林地,保障我省生态安全,省财政厅、省林业厅近日下发文件,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从2016年4月1日起,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每平方米征收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
出处 《山西财税》 2016年第3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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