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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网络实时转播体育赛事构成不正当竞争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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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体育赛事节目没有达到我国著作权法中影视作品所要求的创作性高度,其在通常情况下应被认定为录像制品。体育赛事节目的权利人无权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要求体育赛事网络盗播行为人承担著作权侵权责任,但体育赛事节目的权利人可以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要求体育赛事网络盗播行为人承担不正当竞争侵权责任。
出处 《人民司法》 2016年第2期96-99,共4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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