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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太平天国在浙江的土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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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是太平天国后期重要的根据地,太平天国在浙江的土地政策成为它后期的重要政策之一。太平军克复浙江各府县的时间先后不一,最早是1860年6月15日嘉兴府城的克复,最迟是1862年攻占湖州。故太平军在浙江省设治,为时甚短,多者不过三年,少者仅两易春秋。太平军驻守浙江,他们执行的土地政策为“照旧交粮纳税”及“着佃交粮”制度。这一政策从经济上客观地体现了这一时期太平天国政权的性质。分析这一政策,对于认识太平天国政权封建化问题,具有比较典型的意义。
作者 梅丛笑
出处 《东方博物》 2003年第1期35-41,共7页 Cultural Relics of the E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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