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在改革开放的整个过程中都要反腐败,把端正党风和加强廉政建设作为一件大事,下决心抓出成效,取信于民。”在现阶段,我国廉政建设的实质内容就是,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通过建立廉政法规、制度和强化监督手段,惩治腐败,规范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行为,使各级党和国家机关永远保持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本色,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其组织和管理的职能,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奋斗。加强廉政建设,必须从教育入手。廉政,相对于腐败而言,廉政建设是一个反腐败的动态过程。就是说,廉政是在反对腐败的过程中实现和达到的。它既是惩治和防范腐败的体现,也是惩治和防范腐败的结果。党和国家机关的腐败现象不管是何种表现形式或者何种形态,最终都可以归结为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使部分权力变质,即使部分公共权力变质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因此,腐败现象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和组织问题,实质上是政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