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税改革正当时,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标志拉开帷幕。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和重点任务。在由中央、省、市、县、乡组成的五级财税体制构成中,市县居于中间环节,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上与中央和省挂钩,下与乡级财税衔接,是我国财税体制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众多财税体制改革研究的文献中,关于市县财税体制改革问题研究的相对较少,在国家加大推进省管县力度的推动下,关于市一级存在的必要性也引起了很多学者的讨论和研究。然而,随着我国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分税制制度的不断推进,地方财税体制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和不足,主要有:地方政府间事权、财权划分不合理,财力和事权不匹配、政府间转移支付不够科学合理、地方税体系不完善,地方收入结构不合理。鉴于此,主要针对目前我国市县财税体制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政策建议。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16年第9期65-66,共2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