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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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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什么是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为不完全行为能力。在我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已达到一定年龄而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的公民和已达法定成年年龄,但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出处 《兵团工运》 2016年第4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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