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讼专门程序,较多针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简单民事案件而适用,具有高效、简便的显著优势,在解决日益繁重的民事案件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设置简易程序可以消除诉讼拖延,节约司法资源,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因此具有重要的程序价值意义。尽管2013年新民事诉讼法在对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的规定中增加了当事人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还专门规定了要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及对小额诉讼案件实行一审终审等制度,对促进我国公民诉讼大众化、节约了诉讼资源和提高诉讼效率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从目前司法实践状况看,现有的有关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相关规定仍不完善,亟需在立法构想与司法实务工作中得到改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