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治理的视角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就业与社会保障领域改革的核心是治理主体的转变,从计划到市场的改革旨在厘清国家与市场的关系,在这个过程中治理主体从一元转向二元。但是,就业与社会保障领域的改革并未完成,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制度完善以及制度与实践之间张力的弥合。要有效回应当下的问题,核心则在于继续推进治理主体的转变,使社会从"治理的对象"转变为"治理的主体",最终实现多元共治的局面。具体的实现路径则是,开辟制度化的政策参与渠道,为社会主体赋权,从而为制度改革引入自下而上的动力。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206-214,共9页
Social Science Fr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