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斤关于进一步做好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4]82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部组织开展了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验收工作,经试点单位自评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验收评审、我部组织专家论证复核及公示后,确定了通过验收的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名单(第一批),现予公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出处
《表面工程与再制造》
2016年第2期16-16,共1页
Surface Engineering & Remanufactu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