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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租赁物的出售与承租人的优先权——公证人的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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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法国,如果租赁物出售(协商或拍卖),承租人享有优先权,即优于任何其他人购买租赁物。这是公共秩序性质的权利(乡村法典第L.412—4条第1款),不得事前放弃;但可以在权利取得之后放弃。
出处 《中国公证》 2016年第1期66-68,共3页 China Notary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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