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18日,福建省首批人才聚集区(人才特区)、产业人才聚集基地、企事业人才高地授匾仪式在榕举行。
根据《福建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2013—2017年)》和遴选办法规定,确定厦门市人才特区、闽都人才聚集区为人才聚集区(人才特区)建设单位,厦门火炬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人才聚集基地等8个基地为产业人才聚集基地建设单位,水产学人才高地等10个单位为企事业人才高地建设单位,并给予每个人才聚集区(人才特区)建设单位100万元、每个产业人才聚集基地建设单位50万元、每个企事业人才高地建设单位30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
出处
《厦门航空》
2016年第4期14-1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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