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公社既是"大跃进"的直接产物,又是"大跃进"的重要保证和推进动力。"大跃进"时期皖西北太和县农村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生产关系,超越当时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的客观规律,因此直接或连带地对"三农"造成巨大危害,突出表现为生产大倒退、农民收入锐减、"五风"泛滥和农民家破人亡。1959年冬至1960年夏太和县农村出现的较严重的人口非正常死亡情况,更主要是由"高指标"、"高估产"、"高征购"和食堂吃大锅饭以及县社领导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的,其中的教训是惨痛的。
出处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6年第7期206-209,共4页
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