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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条例》规定 促进出版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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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西新闻出版界期待已久、社会各界广泛瞩目的《江西省出版监督管理条例》,在新闻出版总署和江西省委、省人大、省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心下,已由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颁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江西新闻出版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江西新闻出版界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管理,繁荣和发展出版事业和出版产业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立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
作者 黄鹤
出处 《当代江西》 2005年第10期25-2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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