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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权于民 兴林富民——武宁县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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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省自2004年9月开始林权制度改革,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造林护林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和林业事业的快速发展。今年4月20日至21日,温家宝总理在江西考察时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省委书记孟建柱在不久前召开的全省林区产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会上说,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全面建立起有利于促进林业发展、林农增收和森林资源保护的体制机制,任务还很重。本刊选登武宁县和铜鼓县林权改革的工作经验介绍,以期各地从中获得借鉴和启示,进一步完善林权制度各项配套改革,使江西的山更绿、水更清、农民更富裕、环境更优美。
作者 董金寿
机构地区 中共武宁县委
出处 《当代江西》 2007年第6期43-4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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