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国家对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政策作了哪些调整?答:今年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联合发布了《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暂行办法》并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实行。随后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制发了《配额产品进口管理实施细则》、《特定产品进口管理实施细则》和《机电产品进口登记须知》,这些文件规定,对进口机电产品实行配额和非配额管理,其中非配额管理机电产品包括特定产品和自动登记产品。问:海关如何验放进口机电产品?答:对进口配额管理的机电产品(共18种),海关凭外经贸部或其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签发的进口许可证验放;对进口特定机电产品(共171件)。
出处
《大经贸》
北大核心
1994年第10期33-,32,共2页
Foreign Business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