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者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作者单位名称(写出所在科室)及邮政编码注于首页,并注明通信作者及第一作者的姓名、电话及Email地址。作者应同时具备以下4项条件:①参与论文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与解释;②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③能按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对学术问题进行解答,并最终同意论文发表。④除了负责本人的研究贡献外,同意对研究工作各方面的诚信问题负责。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者也不宜列为作者。
出处
《中华口腔医学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295-295,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Stomat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