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邢事庭前会议制度已运行将近三年之久,作为中国特色的一项新制度,其在我国司法实践具体贯彻执行过程中逐渐体现出其独特的作用和价值,但也显现出不少问题。新刑诉法及司法解释对庭前会议的启动、审查、形式、范围和效力等诸多问题要么没有设定,要么规定的太笼统,这是目前庭前会议制度适用不理想的重要原因。笔者通过对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法院进行实地调研,对其庭前会议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其中存在的几个显著问题,并进一步提出解决方法。
出处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6年第4期153-154,共2页
Journal of Jilin Radio and TV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