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罚配置的具体要素包括刑罚量、刑罚种类和刑罚幅度,其配置应符合相关的立法原理。我国贪污贿赂犯罪在刑量、刑种、刑度配置方面均存在诸多问题,应予以完善。在刑量配置依据上,应全面确立概括数额加情节标准;合理考察受贿罪刑量,单独配置法定刑;全面配置罚金刑,完善配置方式;对国家工作人员犯贪污贿赂犯罪的,单独增设剥夺政治权利的资格刑;优化刑罚幅度设计,确保量刑档次之间梯度衔接的顺畅;条件成熟时废除死刑的配置。
出处
《净月学刊》
2016年第2期64-69,共6页
Journal of Jilin Public Security Acade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