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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劳动保护费是否允许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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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答: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等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673号)规定。
作者 李超
机构地区 龙信工贸公司
出处 《纳税》 2011年第4期43-43,共1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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