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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低价销售开发产品的涉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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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答:你的理解是正确的.商品房“售后回租”业务中,销售方与购买方将触及的涉税事项如下:一、营业税应税收入的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三条的规定,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应当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所称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因为房地产开发公司除了在销售时取得的货币以外。
作者 王伟
出处 《纳税》 2011年第4期79-80,共2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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