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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租赁车辆加油的进项税是否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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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答:假定运输车辆属A公司所有的情况下,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销售货物的同时并运输该批货物的,属于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此时,运输劳务作为混合销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范围,购买燃油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作者 刘芳
机构地区 方鼎有限公司
出处 《纳税》 2011年第5期49-49,共1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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