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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代理应当如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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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答:货运代理按什么税目纳税应区分情况,如果利用自备车辆提供运输劳务的同时提供其他劳务的,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8号)的规定处理,即:利用自备车辆提供运输劳务的同时提供其他劳务(如对运输货物进行挑选、整理、包装、仓储、装卸搬运等劳务)的物流劳务单位。
作者 魏玉祥
机构地区 运达物流公司
出处 《纳税》 2011年第9期16-17,共2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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