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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境外船运公司运输收入是否应当代扣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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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答:对于外国公司以船舶到中国港口运载旅客、货物或者邮件出境所取得的运输收入、所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的,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应申报缴纳营业税.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同该国缔结的有关协定规定减税或者免税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
作者 汪强
出处 《纳税》 2011年第9期29-29,共1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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