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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如何核算进项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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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答: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年第22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三条的规定。
作者 季风雷
出处 《纳税》 2011年第9期52-52,共1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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