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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和转让住房的时间在什么时候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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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规定,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出处 《纳税》 2011年第10期78-78,共1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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