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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生财产损失应该如何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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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答:2009年4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针对企业财产损失扣除问题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损失以及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及其他损失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具体扣除办法如下。
作者 卢明
出处 《纳税》 2011年第10期81-82,共2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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