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作为产品的购买者,支撑着市场的存在,地位渐渐高了起来,商场里竟出现了“顾客就是上帝”的标语,就是买方市场中消费者得宠的标志。不过,尽管如此,消费者与厂家、商家之间的纠纷,依然层出不穷。有朋友开玩笑:如今阶级斗争“熄灭”了,消费权益斗争“点燃”了,消费纠纷将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比起其他行业来。电脑产品消费者与电脑厂商之间的诉讼案件,可说是微乎其微。但这不等于说,这一行里没有消费纠纷。不同的是,消费者购买IT产品之后,如果对产品的质量、应用或者售后服务有什么不满,通常不会采取激烈的手段如诉诸法律等来争取自身权益。因为一方面电脑产品的消费者在专业知识方面处于弱势。即使对所购产品或服务不满,也难以说服厂商承认是其产品或服务的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