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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三包”还需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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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布了《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这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手机“三包”规定。这项规定从正式实施到现在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2003年的3月15日就要到了,又到了一个消费者维护自己权益的代表性时间了,让我们看看这一年来手机“三包”究竟实施的如何呢?又出现了哪些问题?“三包”规定要做那些修正才更加合理呢?作为消费者,我们又该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呢? “三包”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三包”指在有效期限内经销商负有对产品包修、包换、包退的责任。“三包”规定的出台无疑为保护消费者,维护其利益提供了保障,在一定程度上抵制了假货、水货的泛滥,但仍然有很多水货、组装机、翻新机充斥市场。
作者 月儿
出处 《电脑采购》 2003年第8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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