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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鼓励实名举报食品领域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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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更好地规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在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中的重要作用,2016年1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毕井泉局长签署第21号令《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
作者 张卫
出处 《中国食品》 2016年第4期159-159,共1页 China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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