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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而服务期未到 应续延至服务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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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你好:我2011年入职上海一家公司担任技术部主管,与公司签订了5年期劳动合同。2013年,公司派我去国外接受专项技术的培训,并与我签订了培训和服务期协议,约定由公司承担我出国的培训费、差旅费、培训期间的工资及生活补助等费用约20万元。接受培训后我须为公司服务6年,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6年第5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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