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2次修订,将"商务主管部门"修改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对于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来说,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生猪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分开进行管理。笔者就二者的区别和联系进行了分析,供广大工作在一线的官方兽医和屠宰企业的肉品品质检验员参考,以便让新闻媒体,特别是广大消费者理解区分。
出处
《当代畜牧》
2016年第4期47-48,共2页
Contemporary Animal Husband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