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每年1000个村试点农村社区建设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从2016年起,每个市选择2%的村,阿坝、甘孜、凉山各选择5个村至15个村,按全省每年1000个村的规模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努力将农村社区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居民生活共同体.
出处 《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 2016年第6期7-7,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