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西方兴起的法律与文学运动,其根本原因在于法律与文学都是探讨人类的正义问题。近30年来,"法律与文学"的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文学中的法律"方面,另外"有关文学的法律""作为文学的法律"和"通过文学的法律"也是这个跨学科研究的方向。在这场跨学科运动中,西方的法学家和文学家都做出了各自的贡献。然而这场运动自20世纪末引介到中国后,虽然得到了法学界的某些反应,却没有引起文学界的关注。探讨这场运动的发展态势并揭示它在中国发展的现状无疑对于学界认识这场运动具有重要意义。
出处
《社会科学论坛》
CSSCI
2016年第5期27-34,共8页
Tribune of Social Sciences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基金项目<后现代语境下文学与法律的对话>的阶段性成果
项目编号:YWF-11-0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