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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应如何确定处分影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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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第9条规定,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而2003年《党纪处分条例》第12条规定,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作者 钟纪晟
出处 《中国纪检监察》 2016年第8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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