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协商民主作为践行民主的一种具体方法和途径,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价值和功能。要实现协商民主的这些价值与功能,需要以协商民主的法治化为前提。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实践运行中尚面临着民主协商边界的非确定性、民主协商程序的非清晰性、协商民主的非稳定性等问题的制约。上述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协商民主法治化的建构,通过协商民主的宪法保障、专门立法、法治体制设计和法治文化培育四个层面的有机互动和密切配合,可以推动协商民主法治化的生成和发展。
出处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170-176,共7页
Contemporary World and Socialism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相统一的互动关系研究"(项目编号:14ZDC00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