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廉政问责程序中的信息公开具有法理、制度和现实层面的多重依据。问责主体在廉政问责程序中,应推进有关廉政责任巡查、廉政责任归属、廉政责任追究和廉政问责最终落实等方面信息的全面公开。为确保廉政问责信息的有效公开,当前要通过建构廉政问责程序中的信息审核机制、信息整合机制、信息服务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等途径,推进廉政问责信息的公开走向科学化。
出处
《电子政务》
CSSCI
2016年第5期117-124,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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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浙江省哲社规划重点课题"习近平主政浙江期间的廉政建设思想研究"(15NDJC026Z)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