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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满意的检察官——记新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杜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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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河县人民检察院自1998年以来,连年被评为邢台市社会综治工作优胜单位、市县文明单位。在全县“下评上”活动中,连续三年名列榜首。在全县文明执法优胜杯讲评和县直各单位工作综合评定中,连续三年成为全县实绩突出单位。这些荣誉里面饱含着检察长、党组书记杜剑平的艰辛付出和忘我奉献。 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
出处 《党史博采(上)》 2001年第11期45-4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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