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形容词的使动、意动用法,一般语法论著把它们归入词类活用中,认为前者是“使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具有这个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状态”,后者“不是说使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具有这个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状态,而是主观上认为它具有这种性质或状态”,这本无可非议,它明确指出了两种用法在语义表达上的显著不同。但是除了这种不同以外,还有没有其他不同之处呢?笔者以为是有的。
出处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4年第3期32-33,共2页
Journal of Taiyu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