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化作品的产业化与商业化过程,充分体现了其经济属性的一面;作品内在文化价值在人们选择消费过程中的影响,则展现了其文化属性的一面。国际文化产品贸易的特殊性决定了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的综合性与复杂性。国际文化产品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指向文化作品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的创造性体现。我国文化产业国际化战略的提出与实施,对民族文化创造力的激励与保护实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出处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130-137,共8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基金
吉林省科技厅项目(20140418087FG)
北京建筑大学委托项目(BRBAC2013110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