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公益组织退出机制的价值体现在三个层面:在功能层面,实现了"注册"与"注销"信息的统一;在效力层面,实现了"形式效力"与"实质状态"的统一;在利益层面,实现了社会公益组织与利害关系人利益的统一。我国社会公益组织退出机制存在四个方面问题:退出的条件不统一、退出的启动方式不完整、退出后的资产处置不统一及退出后的责任条款不完整等。完善我国社会公益组织退出机制,应当统一退出标准,适度引入依职权强制注销模式,明确退出后的责任制度,并进一步完善退出的程序设置。
出处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147-153,共7页
Jianghai Academic Journal
基金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社会公益组织监管的法律问题研究"(项目号:2012ZDIXM004)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