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高管变更的可能性作为监督和约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替代变量,建立Logistic回归模型实证检验了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治理绩效及两者之间的交互效应,结果发现: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能显著提高公司高管变更的概率,而独立董事却不能对业绩不良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之间是一种替代关系,未能协同提高上市公司治理监督的效率。这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的监事会具有较强的经济合理性,导入独立董事制度非但未能增强反而削弱了监事会的治理效率,从而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模式的合理选择提供了基于大样本的经验证据。
出处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2期62-74,共13页
Journal of Guizhou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模式合理选择:理论与实证研究"(13BGL045)
贵州大学引进人才科研项目"员工共同参与公司治理:理论基础与实现路径"[贵大人基合字(2015)001号]
重庆市社科规划博士项目"国有企业高管超额薪酬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研究"(2015BS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