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上海自贸区运行一年后,国务院于2014年再次批准建立三个自贸区,广东自贸区是其中一个。广东自贸区由广州南沙新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和珠海横琴新区等三个部分组成。根据建设总体方案,广东自贸区立足于粤港澳的深度合作,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深化粤港澳合作为重点,依托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建设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本文围绕广东自贸区运行基础进行阐述,对其未来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6年第12期128-129,共2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
基金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重点项目资助:"上海自贸区金融支持措施对粤港澳自贸区的启示"(15-006A)